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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松溪已经住了很久,这些日子一直待在于家的田庄里。除了于二爷于问舟和他的儿子,几乎没有人知道叶小安的真实身份和姓名,他现在已经脱胎换骨,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庄稼人。
他开始喜欢那些泥土,像真正的农人一样迷恋着土地;他喜欢看着那些种子变成翠绿的小苗,在他的侍弄下一天天成长,最终结出硕硕果实……
那种满足的喜悦,比不上赌博时的刺激,但这种喜悦与满足却是长久的,让他一整天都处于愉悦之中,而且那种喜悦是踏实的,不用担心转眼之间就再度堕入绝望的深渊。
这种幸福是真实的、踏实的,想到再次出现在自己的妻儿面前时,他的变化会让家人为之喜悦。叶小安的心里更加欢喜。
他走到地头儿,捧起瓦罐儿喝了几口甜甜的松江水,又回首看着那一垄垄的庄稼,忽然有了想家的感觉。
看着手上的老茧,叶小安忽然一阵心酸:“种庄稼都是如此的不易,何况打理那么大的一份家业。小二,真是苦了你,哥以前也不是那样的人啊,怎么就猪油蒙了油,变得那么混蛋?”
……
松坎城郊。杨应龙邀请钦差王士琦游猎。
既已决定要迷惑朝廷,暂且不反,杨应龙对王士琦的态度便更加热情。双方一直纠结不定的几个问题:诸如为朝廷抓捕黄元、阿羔、阿苗等大盗;以四万两白银为自己赎罪;自动下野,由其长子杨朝栋以土舍身份代理土司职务;次子杨可栋到重庆府做“质子”,杨应龙都一口答应下来。
王士琦大喜,杨应龙有如此转变,一则朝廷可以专事东方、西方,而不必即时在西南用兵,二则今日行刺无论成功与否。他的嫌疑都能变得最小了,因为朝廷在杨应龙如此表态后还决定行刺的可能太小了,这根本就是鹰党自作主张,但杨应龙怎会知道这一点?
杨应龙游猎自然不会像天子游猎一样。让侍卫事先合围,呼喊恫吓,把野兽圈向皇帝,再由皇帝去射。那样的游猎完全是一种嬉戏,杨应龙一身本领,他的游猎是真正的游猎。而松坎地区的山林草原上野生动物也确实多的很。不需要特意的圈兽。
大队人马撒开了,驰骋在草原上,杨应龙收获最多,这固然是因为他的部下不敢与他争锋,也是因为钦差这一方只有王士琦才配有弓箭,其他侍卫只是佩了普通刀剑,跟着四处游走。
王士琦是个文人,虽说在学舍时也学过射艺,可那种射艺毕竟简单,单只是上了马那种颠簸,就让他的箭大失准头,根本不能与杨应龙相比。王士琦干脆就藏拙了。
杨应龙追着一头麋鹿,伸手从肩后抽箭,虎目炯炯。他没有察觉到,此时这头麋鹿逃走的方向是被宇无过等人刻意影响了的。这头麋鹿在众人穷追之下,本来是逃向东边一片草地的,却因为宇无过等人恰好提马过去,慌不择路地又向西逃了,直奔一片树林。宇无过等人正在通过影响动物逃走的方向来制造机会,将杨应龙渐渐诱向陷阱。
“大人!”
趁着杨应龙急追麋鹿,宇无过提马赶到了王士琦身边,一声似乎毫无意义的呼喊,但那个眼神儿递过去,却是提醒王士琦,他们已经布署好了陷阱,王士琦可以装病退场了。
但王士琦恍若未觉,虽然听到呼唤回头看了他一眼,却对他的示意视若无睹。等到杨应龙的侍卫们也追上去,王士琦才缓了缓马,对宇无过道:“我仔细想过,不能走!”
宇无过愕然道:“这是为何?”
王士琦道:“我走了,才会引人怀疑。我在,如果他死了,没人敢杀我。如果他没死,我的坦然也才不会引起他的疑心。”
宇无过急道:“大人……”
王士琦一笑,道:“你呀,就算我回城,难道走得了?为国捐躯,何所惧哉,走啦!”
王士琦打马一鞭,追着杨应龙去了,宇无过无奈,也只好纵马追上。
麋鹿在丛林间狂奔,杨应龙风驰电掣,紧紧追赶。前方丛林就是宇无过做过手脚的地方。麋鹿也是不会钻进灌木丛的,它也会选择林木之间的空隙为道路逃跑,而宇无过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做了手脚。
杨应龙骑在马上,位置要比麋鹿高出许多,宇无过对此做过精确测算。所以那细细的钢丝紧紧系在两棵树上,麋鹿经过丝毫无恙,而杨应龙则会……身首分离。
宇无过可以把麋鹿逼进树林,却无法决定它具体逃向哪条林间缝隙,所以他在前方几条可以通过的缝隙间全都设了机关。
为了不让人生起疑心,王士琦飞快地追了上来。紧追而来的宇无过亲眼看着那条麋鹿从他设有机关的两棵大树间跑过,群鸟惊飞,紧接着杨应龙搭着箭,飞奔而去,一颗心立即激动地提到了嗓子眼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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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